谁能想到,“惯子如杀子”这句中国的谚语竟然在美国应验了!更离谱的是,应验在了一名大妈身上!
据传,被击毙的大妈姓卢,是一名华裔移民。今年2月,卢大妈因为一些琐事与邻居发生口角。
从监控视频中看到,情绪激动的卢大妈将一团燃烧物径直丢向邻居家里,还好邻居反应够快及时关上房门,才未酿成大祸。
这位美国邻居显然是没见过如此阵仗,极度惊恐之下第一时间报警。
警察赶到现场后试图与卢大马沟通,但奈何大妈躲进房间并拒绝开门。
在申请并获得了搜查令和逮捕令之后,警察破门而入。令人没想到的是,卢大马竟然手持菜刀冲向警察!之后的事小编就不再赘述了,总之就一个字:惨!
关于这个问题,小编想说:在座的各位都有责任!
首先有一点是肯定的:卢大妈的脾气不是一天养成的,也不是在美国养成的。因为卢大妈是刚移民过来,还没享受几天美好生活就饮恨而去。
如果要划分责任的话,小编个人认为,将卢大妈惯坏的主要责任人有以下几个:
第一责任人:执法者,惯“妈”手段:和稀泥。
大妈在国内是一群被投诉率很高的群体,例如:广场舞扰民、晨练扰民、插队、公交车抢座,而且还有一个特点就是:不好惹。
而部分国人与大妈发生冲突后的第一选择便是报警。
警察到场后的第一件事,便是确认双方是否有互殴情节。如果没有,后续的处理基本以和稀泥为主。
如果这摊稀泥实在太稠和不开,会建议双方走法律程序,然后拍拍屁股转身走人。
这种行为会给大妈造成强烈的心理暗示:警察都奈何不了我,老子天下第一!
第二责任人:受害者,惯“妈”手段:忍气吞声。
刚才说了,警察来了也奈何不了大妈,只会建议双方走法律程序。
但对于普通人来说,谁有时间为了鸡毛蒜皮的琐事去打官司?最后只能忍气吞声、不了了之。
尤其是年轻人脸皮薄,本着息事宁人的心态,甚至连警都不报,这就变相助长了大妈们的嚣张气焰。
第三责任人:新闻媒体、记者,惯“妈”手段:拉偏架。
话说有理找法院,无理找记者。小编在各种新闻调解类的节目中,不止一次的听主持人说过这样一句话:对方是老人 ,你就不能让让它吗?
每次听到这句话,不由自主的就会想起郭德纲的那句话:如果有人不分青红皂白,一上来就劝你大度。这样的人,你要离他远点,因为雷劈他的时候可能会连累到你。
就这样,在社会各界无微不至的关怀下,最终催生出了一群怼天怼地对空气、天大地大我最大的“大妈”。
为何在国内横着走的大妈,润出去之后却处处吃瘪?
答案很简单:国外警察没学过“和稀泥”这门手艺,而且人家腰里的真理可不是摆设,有事是真往外掏啊!
就比如在国内遍地开花的广场舞,在国外根本就见不到。尤其是美国,对于在公共区域制造噪音的人绝不手软。
2013年,一群中国大妈在纽约公园跳广场舞被投诉,警察直接将带头大妈铐走。还好当地法官念其是初犯,最终是作出警告,并告知如再犯一定会做出处罚!
通过一个个的案例我们看到,在国内豪横无比的大妈,到了国外之后一个个温顺的像小绵羊。与他人产生矛盾时,也知道心平气和的与对方沟通;遇到不公正待遇,甚至还知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。
那么究竟是大妈影响了环境,还是环境改变了大妈?是国外没有人情味,还是我们的法律太过纵容?
屏幕前的你怎么看?[机智]